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苏州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法律主观: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在对 抚养权归属 、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上, 签订离婚协议 书,再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一方户口地的 民政局办理离婚 手续。诉讼离婚,一方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 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