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的手续。
 法律分析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的手续。
 法律依据
 《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由于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应按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查、批准手续。
 出卖、出租房屋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社员迁居并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生产队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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