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2021年1月1日起,离婚冷静期制度已经正式实施。根据新的规定,离婚程序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申请阶段:双方当事人在向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时,需要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并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 冷静期阶段:在申请提交后的30天内,离婚申请人可以在冷静期内随时撤销申请。冷静期满后,双方应在30天内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若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申请。 3. 领取离婚证阶段:若双方在冷静期满后的30天内都同意离婚,则可以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程序结束。 这里的冷静期是指30天,而不是之前的“3个月”。此外,若双方已分居满1年,则在没有冷静期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离婚。这种情况下,离婚申请人可以直接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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