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菏泽市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菏泽市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的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三条:“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第六条:“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可以向任何有相应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及船员服务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条:“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下放目录第18项:“内河二、三类船员适任证核发下放至设区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