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多长时间放人 |
释义 | 临视居住六个月就会放人。 一般监视居住是六个月时间,起算时间是按决定之日(公安机关填写日期时一般填次日的时间)。 但监视居住期间,被公安机关已送起诉,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时,监视居住就结束了,但如果检察院起诉后,案件送至法院,法官判决后,监视居住也结束了。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6、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7、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7、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综上所述,有些嫌疑人会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根据刑诉法规定,当事人存在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怀孕或者刑事措施届满仍需要侦查的,可以执行监视居住。后期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每二日抵扣一日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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