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省属公费师范生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截至目前,我国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每年面向全国招收”国家公费师范生”,且般都是在提前批录取。因此,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即使未被录取,仍可以参加后续所有 批次的录取。六所师范大学分别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黑龙江省具有招生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计划的院校有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庆师范学院、黑河学院。 法律依据: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称公费师范生)由部属师范大学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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