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放假调休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的休息日冲突,为使劳动人民获得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所以国家统一对假期进行调整,使劳动者获得法定节假日的休息后,在调整以后的周末补班,对劳动人民是有利的。 法律依据: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