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5075.06元(6343.83元×80%)的,按5075.06元核定缴费基数;月缴费工资高于5075.06元低于19031.49元(6343.83元×300%)的,据实核定缴费基数;月缴费工资高于19031.49元的,按19031.49元核定缴费基数。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缴费基数按照6343.83元核定。 法律依据:《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及差额调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5075.06元(6343.83元×80%)的,按5075.06元核定缴费基数;月缴费工资高于5075.06元低于19031.49元(6343.83元×300%)的,据实核定缴费基数;月缴费工资高于19031.49元的,按19031.49元核定缴费基数。呼和浩特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缴费基数按照6343.83元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