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升降机是否是特种设备?需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是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明确提到了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属于起重机械,也就是在特种设备范畴之内。需要登记,应该在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去相关部门登记。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八十八条规定: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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