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履行责任的方法:探讨与改进 |
释义 | 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采取信用惩戒措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一、不履行怎么做即使强制执行了 1、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警戒其尽快履行义务。 2、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结语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强制执行则是确保法律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手段。对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债务人,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警戒其尽快履行义务。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等环节,其中执行员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出示证件,并记录执行情况。通过这些程序,法律的权威得以维护,社会秩序得以稳定。让我们共同遵守法律,共建和谐社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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