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需要带户口本吗 |
释义 | 双方决定离婚的,并不是只需要男方带户口簿,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要签订好离婚协议,然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材料。 一、无子女无财产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无子女无财产的离婚程序和普通的离婚程序是相同的,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就可以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即可。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以及双方身份资料等起诉离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流程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询问相关情况之后发给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你们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要准备的东西应该有哪些 离婚要准备的东西有: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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