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死刑执行是一项高风险的任务,容易给执行人员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心理障碍。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心理干预和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力图减轻执行人员的精神负担,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监狱管理机关应当对负责执行死刑的人员组织实施心理调适和心理干预,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综合能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死刑执行应当人道,禁止使用酷刑以及任何残忍、非人道的手段。 3.《关于加强罪犯思想教育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监狱管理机关应当根据罪犯改造工作需要以及监管实际情况,通过向罪犯进行心理调适和心理干预等方式,引导和帮助罪犯认识自身错误,接受思想教育及矫治,积极改造悔罪。 在死刑执行过程中,为了避免执行人员的心理压力和心理障碍,应当对其进行心理调适和心理干预,并且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保证死刑执行的人道性和非人道手段的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