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遇导致离婚,不能告小三要求赔偿。因一方外遇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我国法律未规定妻子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对于如何把握时机,我国法律规定,若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若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损害赔偿的,或一审中未提出,二审提出但没有调解成功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以要求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此外,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由此可见,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提出损害赔偿。但是一定要注意把握时机。如果协议离婚,要将损害赔偿要求写在离婚协议当中,并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 拓展资料:若进行离婚诉讼,作为原告只能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若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损害赔偿的,或一审未提出,二审提出没有调解成功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关于损害赔偿的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