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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将人事权利分为几类
释义
民法总则将人事权利分类: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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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7/21 9:4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