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6岁的学生可以买社保吗 |
释义 | 可以,16周岁以未满18周岁称为未成年劳动者,但不属于童工,是劳动法律法规认可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为劳动者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试用期内单位是否必须给员工交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缴纳社保的标准有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确定,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动部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即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因此,用人单位也应在试用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受伤害童工的维权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1、童工为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不存在管理性和生效性之争,违反则为无效。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应理解为合法有效劳动关系范畴的概念,不应适用于无效劳动关系,如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为童工办理劳动保险,毫无疑问是荒唐的。但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要给予严厉地处罚,则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体现的是国家意志的社会管理,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2、童工伤亡应比一般劳动者获得更多的法律保护。合同无效不等于其权利不受保护,相反,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出发,从关心下一代出发,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其受伤亡损害的权益更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其受保护的权益应比一般劳动者更广泛、更多。 3、从计算赔偿损失数额上考虑,童工伤亡应选择非工伤赔偿。工伤的赔偿依照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缴纳了保险的,则由保险机构理赔,用人单位未缴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保险理赔的标准和数额计算赔付,其数额比雇员受害赔偿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低4-6倍。童工伤亡不按劳动法律关系的工伤理赔,按一般人身损害的民事法律关系予以赔偿,将获得更大权益的法律保护。 三、保险公司不交社保合法吗 保险公司不交社保不合法,对于劳动者来讲要是出现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保的情况,其实是有损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找社保征收机构或者进行投诉。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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