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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商独资企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股权转让协议书;
    3、验资报告(复印件);
    4、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5、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
    6、股权接收方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股东名录、董事会名录、股东或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若投资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7、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
    8、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9、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10、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12、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经营性外商独资企业有哪些主要政策
    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基本政策:
    1、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2、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其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出口。
    3、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纪,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4、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5、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6、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7、外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可以申请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的规定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的规定是:
    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投资者或其在企业的出资份额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
    (一)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
    (二)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三)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四)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五)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六)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
    (七)企业投资者不履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八条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受让方支付转让款后转让方才办理报批手续,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经转让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转让方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迟延履行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一份(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满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含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验资报告(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6、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交有关具体项目前置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由企业盖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 字样)。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
    根据《公司法》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是什么意思?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是: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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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