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基因突变引起的疾病,如何证明与基因突变无关?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合同约定外的方式扩大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也不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因此,保险人在拒绝理赔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的疾病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除外责任有关。此外,如果保险合同中对基因突变及其导致的疾病做了特别的约定,被保险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条:保险人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保险合同约定外的方式扩大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查勘,对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负有审查义务。 3.《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在规定期间内作出核定赔款的决定,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赔款义务。 4.《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医疗事故应当按照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来判定,包括疾病本身的性质、原因和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因素。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事故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事故处理专门机构或者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医疗事故认定的标准对医疗事故进行认定。 6.《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五条:民事主体有权依法要求相应的证明。 因此,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保险人的疾病与基因突变有直接关系,同时也可以提供相关的医疗事故认定报告等证明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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