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证丢失最简单的证明 |
释义 | 独生子女证丢失可以通过以下资料进行证明: 1、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 2、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5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理由。 4、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补办条件如下: 1、遗失独生子女证。 2、曾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能提供有效证据。 补办材料如下: 1、需带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需带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需带补证证明一份证明格式另行打印,有单位的单位开,无单位的社区居委会开。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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