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烟加价去哪里投诉 |
释义 | 香烟加价可以去烟草专卖局投诉,向当地物价局举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3”监管服务热线。香烟零售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定价,相关法律并未对香烟的价格做出限制。零售户降价无人管,涨价的话消费者可能会投诉,投诉到工商的话一般会建议打烟草公司电话。 一、投诉的具体要求是: 1、写投诉信。信中要写清投诉者的姓名、详细地址。被投诉的经营企业的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受损害的情况和交涉经过。 2、提供发票、单据、证明信等必要的说明材料。 3、投诉者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经过真相,不要夸大虚构。在备好必要的材料后,可到买卖纠纷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投诉的注意事项: 1、要注意收集、保留购物发票或服务发票。 2、要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验证以及商家提供的广告、明示承诺。 3、要有损害实物、记录、鉴定、病历及其他相关材料。 4、要注意投诉的法律时效。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应在15天以内要求修理或更换。 总之,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香烟零售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定价,如果出现天价烟,那么投诉在烟草系统就会被立刻升级,并且处罚很严,吊销烟草证都有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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