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主动修改,审查员首先会核对提出修改的日期是否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于超过两个月的修改,如果修改的文件消除了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并且具有授权的前景,则审查员一般会接收该修改文件;对于不予接受的修改文件,审查员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超过主动修改期限提出的修改文件,审查员一般不予接受。 一、专利申请权的内涵 专利申请权是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依中国法律规定,专利申请权的取得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主体必须具有法律所赋予的享受专利权的资格。如中国公民与法人;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可以享有专利权的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2)必须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引起申请权发生的法律事实有:(1)发明创造;(2)完成委托发明创造;(3)完成职务发明创造;(4)申请权继承;(5)申请权转让。具备上述两个条件便取得专利申请权。职务发明的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的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委托发明的,依委托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申请权的归属;因继承、转让而取得申请权的,申请权归继承人或权利受让人。享有申请权的,可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申请被批准后,享有专利权。 二、专利申请权的相关规定 1、台胞与大陆同胞一样,可就其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取得专利保护。 2、台胞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不得使用中华民国字样,而应使用中国台湾。 3、在办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证中国专利局与台胞专利申请人的通讯联系,台湾自然人申请专利均应通过在中国专利局登记公告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4、台湾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应委托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5、我国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台胞与大陆同胞一样,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就其在中国专利局提出的第一次正规申请办理向其它国家申请专利的优先权手续,对其提交的以在巴黎公约某一成员国提交的第一次正规申请为基础向中国专利局要求优先权的,中国专利局予以受理。 6、台胞在大陆申请专利的费用用外汇人民币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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