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近期在互联网、一些视频软件(比如很火的“抖音”)上经常有各种各样的加盟连锁招商项目,很多项目被他们的广告宣传夸赞的前景有多么的美好,盈利有多么的丰厚,还免费进行所谓的开业指导及技术培训。针对这种加盟连锁的宣传广告,想要投资的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要盲目投资,防止不慎落入加盟连锁的虚假宣传之中,导致经济损失。诉讼救济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特许人(加盟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即所谓的冷静期,然后结合是否进行了技术培训、是否进行了开店选址、是否进行了开业指导、是否进行了实际经营等,加盟人可以要求返还自己的加盟费。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