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户口可以不跟抚养权走吗 |
释义 | 一、孩子户口跟抚养权走吗?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如果小孩未满十八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孩子年满十八周岁的,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年满18周岁的,还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二、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孩子的户口能跟爷爷奶奶吗 一、孩子户口迁移到爷爷名下,能否迁需要看情况:1、孩子户口只能跟随爸爸或妈妈的任何一方,但不能报在爷爷、奶奶的名下。如果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2、父母和爷爷各是独立的的户籍,两个户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区居住,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爷爷奶奶处,取决于派出所是否同意。具体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看当地政策是否允许,主要还是看户籍管理的那个部门是否同意。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四、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是不是就跟谁走 1.是的,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2.孩子年满18周岁的,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3.年满18周岁的,还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五、离婚了,孩子户口在他外公那,离婚孩子抚养权跟户口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孩子的户口和抚养权是两码事。孩子未满两周岁原则上优先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子女满十周岁,法院还会根据子女个人意愿确定。另外,一方抚养,另一方享有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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