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入嘉峪关 政策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日12时 一、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 二、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三、对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四、跨省流动人员实行“落地检”,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 为切实做好近期省内外嘉峪关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有序返嘉服务保障工作,嘉峪关市成立工作专班对接各院校,“点对点”负责嘉峪关籍学生返嘉,返嘉后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学生本人及家长可主动联系嘉峪关市教育局和居住地街道、社区咨询相关情况。按照嘉峪关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学生离校前要向所在学校办理离校报备手续,提前48小时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向嘉峪关市教育局报备行程信息,以便安排接送。 嘉峪关市24小时咨询调度电话: 行程报备: 嘉 峪 关 市 教 育 局 0937-6377182 0937-6226224 防疫政策咨询: 嘉峪关市雄关街道办事处 0937-6251072 嘉峪关市钢城街道办事处 0937-6322192 嘉峪关市郊区工作办公室 0937-633391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