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信件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信件、快递邮寄的方式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至各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拨打“110”或各地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举报电话举报。 3、网络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各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专用邮箱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行举报。 4、其他方式举报。通过直接扭送、到公安机关直接反映等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一、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一)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其他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