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方式: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过户登记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即可视为完成过户登记。且继承过户一般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权属证、继承关系证明(法定继承提供户口本、遗嘱继承提供遗嘱)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