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学籍档案丢失怎么办?大学生办理档案补办手续需先到当地人事局(或是就业单位)、毕业高校分别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持该证明文件及毕业证、 身份证原件 ,到高校档案馆查询学籍资料、复印、登记、缴费后,所有学籍资料将加盖高校公章,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封口后,补档人才可以持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的调档证明,办理调档手续。如还需补办初中(可免)、高中学籍档案,则持档案补办手续证明回曾就学高中查询、复印、登记补办该时期学籍资料,在档案封口后,同高校学籍档案一并交回人事局办理并档和归档的手续。目前,我国并没有具体的档案补办及管理的相关法规或是指导意见,只有珠海、哈尔滨等少数城市制定了自己的档案丢失补办“办法”,并且手续繁琐,颇费时费力。因此,大学生在办理档案补办手续时,还需咨询当地人事部门及高校档案管理部门,确定档案补办所需证明文件及补办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补办、调档等事宜。 二、学籍档案的处理大学生在毕业时,高校会让学生自行选择有关档案的处理方法,一是办理择业代理把档案托管在学校,二是学生把档案带回原籍,并托管在当地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若以上两种方式学生都没有办理,大部分高校会将该生的档案打回原籍的人事管理部门,并派发报到证,该生需在报到期限内持报到证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很多没有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并在当地人事部门没有查找到自己档案的大学生,可回高校档案馆查询自己档案是否还在高校,如确定已在档案调转过程中遗失,该生可补办学籍档案。大学生的学籍档案应由学生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蓝白两联,白联发放给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篮联放入档案)初中学籍档案、高中学籍档案组成。在不能找到的前提下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去补办相关材料,到所在学校从初中到大学进行一一补办,加盖所在院校的公章,准备齐全后到人事局进行归档,这样才能最终的解决档案丢失的问题,同时也具 有法律效力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