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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妇放假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
    2、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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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1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