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后均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核定退休待遇。 二、你单位是否应参加社会保险,是由你省政府决定的。 三、欠费时不能办理退休手续。 四、因欠费导致的晚办理退休手续。责任不在社保。至于在于你单位还是你个人,与社保无关。 五、从办理完手续的下月起,由社保按月支付相应待遇。 六、因此而导致的少领的养老金,由欠费责任人负责。也就是说参见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