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房贷怎么办 |
释义 | 1、如果是婚后财产,那么就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所以在还钱的时候,也需要由两个人来承担,就算离婚了,这笔钱也需要两人共同偿还,对于双方来说才算公平。2、如果房子是其中一个人在结婚之前购买的,那么在离婚以后,欠款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跟另一方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欠款要由夫妻一方来偿还。” 一、夫妻之间所写的借条是否有效 一般我们说的借条是否有效,都是指的是法律层面的是否有效,也就是借条是否合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那么夫妻之间的借条是否有什么不同的法律效益呢,还是没有法律效力呢,我们来探讨一下。 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进行一下分析:A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两个人中的一方拿自己的婚前财产或者公证的以后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用这部分所购置的物品,房产,等等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没有付出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没有付出个人财产的一方给另一放写了一个借条,那么这个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如果借条内容写明这项借条上的款项就是双方对价所购置的部分财产,这份所购置的财产,并且双方来行使权力,如经营权,使用权,租赁权,等权力,这样的话我们可以认定有写借条的内容所购的财产是符合规定的,借条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写了借条,但是所购的财产并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具有的权利。那么这就违背了国家的法律原则。 我国的民法典也在逐步的修订,日趋完善,对共同财产的界定更是给出了标准,如果夫妻一方中的一个人,在婚前的时候由于购置房产等个人财产所欠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从某种意义上,以及法律界定上来说,夫妻之间的借条我国现行法律是认定有效力的。如果硬要分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也是有难度的,因为这里面也牵扯了很多的夫妻婚前的财产和夫妻的婚后财产,以及所购买的生活必须品,等等。所有夫妻间的借条的,如何做到明晰,客观,有效,就显得不是那么容易了。 二、分居期间男方的债务女方需要还吗 夫妻分居后,男方有债务,女方不一定需要偿还。具体来说,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女方就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如果是男方个人债务的话,女方就不需要承担偿还的责任。第一,要看夫妻两个人在分居期间有没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在分居期间的债务、收益归属问题。如果存在协议,并且债权人也知道的,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要看债务有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是妻子的追认。如果能够证明债务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第三,要看这笔债务的用途。这笔债务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的,但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了,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按揭车离婚后如何处理? 1、按揭车离婚后首先是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无法协商由法院平均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买的车属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所贷的欠款也是夫妻共有债务。男女双方对于还贷方式应当协商处理,不是女方说要一次还清就必须要还清的。双方应当首先确定车的归属问题,如果归男方,则男方应当负担剩余还款义务并最终取得车辆所有权。男方应当依据女方离婚时确定的财产归还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支付的相应的购车还款部分。双方离婚时,涉及的贷款属于一种未还清的债务。那么,这就要先确定,该债务是属于双方共同债务,还是一方债务。然后在确定承担方式。 2、如果该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债务,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应该共同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如果该债务,是一方不知情,或者没有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开支。那么该债务,因该属于借贷方的个人债务,在双方离婚时,因该由借贷人独自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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