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交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具体内容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税率为9%。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乘税率契税实行3%至5%的幅度比例税率。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确定不含增值税收入总额,确定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增值额,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乘100%按照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乘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乘速算扣除系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