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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自建房怎么卖?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三)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四)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五)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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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