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广告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可以在总部经济园区设立新的广告分公司或子公司,然后将税收留在当地园区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税收返还奖励。按月兑现,当月缴税,次月到账。其中增值税按30%-80%地方留成(50%地方留成)给予奖励。企业所得税按30%-80%地方留成(40%地方留成)给予奖励。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