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处理 |
释义 | 劳动者辞职后的短暂期限内,医保卡里的钱仍然可以在定点的医院、药店等进行使用;但中断达一定期限的,则暂停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若劳动者找到新单位的,则可以及时申请转移社保,由新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并按规定为其缴费,之后劳动者可继续享有相应的医保待遇。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1、医保账户余额和缴纳的费用是不会一致的,因为医保是有两个账户的,一个是个人账户,另一个是统筹账户。而医保缴费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个人缴纳的部分进行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进行统筹账户。而医保余额查询只能查询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因此和缴费情况不一致。 2、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个人缴纳的总额也只有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其他部分进入社保基金统筹。 3、总的来说,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是因为医保设立了两个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主要用来支付门诊费用、买药费用等,统筹账户主要支付支付参保人发生的医药费、手术费、护理费、基本检查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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