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安全卫生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又称劳动保护,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劳动安全卫生是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的具体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既是相互联系又是彼此独立,共同组成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屏障。劳动安全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劳动卫生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慢性职业危害发生。 一、劳动安全风险有什么 1、某些民营或者小型的高危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老板逃之夭夭,企业既没有钱用于事故抢险救灾,更没有钱用于善后处理,伤亡人员的经济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由于企业没有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资金,以致本应由企业负担的费用只能由各级政府负担,老板挣票子、政府当孝子的现象时有发生。 2、很多高危企业自有资金中没有用于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发生事故时拆了东墙补西墙,捉襟见肘,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经费没有保证,资金风险很大。 3、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经费的提取、适用范围和管理没有章法,各地和企业的做法不一,缺乏规范。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经济政策并且制度化。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为了解决高危企业安全风险防范问题,相继建立健全了类似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法律制度。如美国法律规定,企业自开办煤矿伊始,每年就要提取一定数额的权利金,专户储存,主要用于煤矿衰老转产、事故处理的经费支出,政府监管部门对煤矿权利金的提取、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研究制定相关经济政策,解决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资金保障问题,十分必要。 二、如何处理劳资纠纷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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