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
释义 | 以长沙为例,新生儿报销医保能报的比例为: 1.普通门诊报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保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70%,限额600-800; 2.住院报销:乡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县级医院500,市级医院1000,省级医院1500。扣除起付线后,乡镇卫生院可报销80%,县级医院可报销70%,市级医院可报销60%,省级医院可报销50%。若未按照分级诊疗制办理转诊手续的(危重患者抢救除外),报销比例相应降低15%。 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医疗保险报销在规定上,对于一些基本病情是可以报销的,例如常见的感冒发烧,黄疸肝炎,皮肤病等,这些疾病一般在药物的选择上一般大多数药物都是在医保的范围内,所以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来报销。而根据这几年的政策变化,在医保的保险比例上也有了一定的提高。目前国家规定,对于基础医疗疾病的报销费用已经提高了十个百分点。 新生儿报销方法: 1、申报人准备好新生儿的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单、住院病历等相关材料; 2、参保后新生儿住院的,凭无卡证明办理住院手续; 3、在出院结算时,提交上述材料,使用医保结算系统结算,只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综上所述,参保的未成年人可选择一家社区医院和一家三甲医院作为门诊、急诊定点医院,在其选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药费,按80%记账报销;在其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指定医院及专科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药费,按50%记账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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