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簿和身份证同时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户口本和身份证同时丢失的,可以到村委会开证明,先补办户口本,再补办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工整,不得涂改。 我国对于户口本有以下规定: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所以,你知道户口本和身份证同时丢失应该怎么办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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