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改增以前的工程款怎么开票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5月1日前签订合同已开工且完工但未开票的工程项目,要看合同付款日期是否在5月1日前,如果是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不是,再看施工方是否选择简易征收,如果是,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营改增实施后,未完工的工程待完工能否开营业税发票的回答如下: 5月1日前签订合同但未开工的工程项目,合同开工日期与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是否为5月1日前,如果是则同上面的0,如果不是,则为一般计税项目,可以开具11%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