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如何向法院申报财产 |
释义 | 被执行人应按照申报表的内容向法院申报财产。 被执行人收到财产申报报告令的,法会寄出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依据申报表的内容申报个人的现金、股票、不动产、动产等的财产。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报告财产令可与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