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个完整的党员档案里面应该有的内容: (一)申请入党:主要包括:1.入党申请书;2.入党申请人登记表;3.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实表。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主要包括:1.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2.群团组织推优表;3.支委会(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6.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支部佐证资料。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确定发展对象征求党员意见会议记录;2.确定发展对象征求群众意见会议记录;3.支委会(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4.发展对象备案表;5.上级党委批复;6.发展对象政审表;7.政治审查情况材料;8.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9.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考核鉴定表。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1.发展党员工作预审表;2.公示;3.接收预备党员公示情况表;4.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5.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6.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汇总表;7.预备党员谈话记实表;8.党委会会议记录(复印件);9.预备党员备案表。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入党宣誓活动记实表;2.预备党员考察记实表;3.转正申请书;4.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意见;5.预备党员转正征求党员意见会议记录;6.预备党员转正征求群众意见会议记录;7.公示;8.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表;9.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10.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汇总表;11.党委会会议记录(复印件);12.预备党员转正谈话记实表。 (六)其他材料:1.思想汇报;2.发展党员工作信访情况记录;3.其他需要存入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党员档案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但是补办的流程会比较麻烦。党员档案最主要的是入党志愿书。党员档案丢失后,本人应积极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入党的经过,主动提供有关线索。单位党组织要与发展其成为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及工作过的单位取得联系,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并补办入党志愿书。现单位党组织要在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