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山西省内户口迁移流程
释义
    

法律主观: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 户口迁移 。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 结婚证 、居民 身份证 。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 退休证 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 购房 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 商品房 ,且 房屋产权人 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14: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