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将红斑狼疮视为深度昏迷?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没有权利将红斑狼疮视为深度昏迷。 法律依据: 1.《医疗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医疗保险基金不承担下列医疗费用: (四)因非意外事故或者特定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2.《特定疾病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特定疾病保险基金不承担下列医疗费用: (六)本条例指定的保障范围之外的各种医疗费用; 3.《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经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经核保同意的,有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不属于意外事故或特定疾病范围内,且特定疾病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不承担本条例指定的保障范围之外的各种医疗费用。因此,保险公司没有权利将红斑狼疮视为深度昏迷,在理赔时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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