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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把父母户口迁入深圳
释义
    把父母户口迁入深圳申请流程:
    1、提交随迁申请
    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政受理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自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上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备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市下达的人口机械增长指标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在三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收养子女入户的由市公安局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DNA鉴定;亲子关系存疑的,由市公安局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2、现场提交材料审核
    申请人需要预约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办理进一步的事项,预约成功后携带材料前往办理即可,若现场审核通过的,不同户籍将会有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如果申请人是广东省内户籍的,那么只需等待入户短信通知,然后在预约办理最后的入户手续即可,没有其他事项需要处理;
    如果申请人是广东省外户籍的,那么你将会拿到准迁证,你需要在准迁证有效期内返回户籍地办理迁移证,并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回到深圳办理入户。准迁入证明办理时限为申请人符合条件提供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3、入户登记
    预约深圳派出所户政科进行入户手续办理,然后携带好材料前往办理即可。在《户口迁移证明》有效期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结婚证、相片回执(16岁以下申请人自愿提供)、一张二代证标准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
    成年申请人和16周岁以上未成年申请人入户须本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须一并申请。
    随迁收养子女、双胞胎子女的,该16岁以下未成年人需到场摄像。
    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的,该户户主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场确认;
    提醒:申请人虚假申报或骗取、证件、证明材料,或使用骗取、的证件、证明材料的,不予审核(批),纳入城市征信系统,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已经入户的,注销户口,回原籍复户。
    把父母户口迁入深圳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5.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办理材料:
    被投靠人户口簿;被投靠人身份证;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
    积分入户新政策
    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包括人才引进积分、投资纳税积分、居住社保积分3个渠道。
    人才引进积分,是指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达到一定条件,但不符合核准类要求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这也是我们平时用的积分入户方式。
    投资纳税积分,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居住社保积分,也叫纯积分入户,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已经在深圳买了合法住宅的人,可以优先考虑这种积分入户方式。
    而在新的积分入户中,重点也跟以前不一样了,体现下以下几个方面中:
    1、新政积分入户不再是满100分即可申请入户,而是采取积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靠前者可得落户指标。
    2、积分入户通道,有落户名额限制。
    按深圳市常住人口计划,改革后的入户名额有所限制,网上有人分析,积分落户名额大概只会占落户名额的20%左右。
    也就是说,2022年预计有40万的落户名额,那积分入户通道的落户名额只有8万左右,而积分入户看排名,排在8万名之外的,只能等下一年的落户指标了(仅是猜测分析,具体名额以相关部门公布的为准)。
    3、积分入户政策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办理(以前是45周岁)。
    至于新的积分入户难度如何,相信看过分析的人应该心里都有点底了,具体如何实施,等他正式落地之后,我们再来揭晓。
    除了积分入户之外,想要落户深圳,还可以多看看别的入户方式,比如说学历入户、职称入户、技能入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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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