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身份证没办好旧的还有效吗 |
释义 | 有效。 只要旧的身份证还在有效期内就可以使用,旧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是可以使用的,如果比较着急使用身份证,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身份证一旦丢失,要及时进行补办,而快过期的,也要尽快办理新的身份证。 一、更换身份证的方法,具体如下: 1、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在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采集结束后,缴纳工本费40元,领取收费的收据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在60日内可以领到新身份证。 二、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