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持续用力如下: 1、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2、守住底线,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3、突出重点,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 4、优化服务,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 5、健全法治,推动社会保障事业行稳致远。 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社会性、福利性、强制性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