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维修基金是不能退的,并且是遵循“钱随房走”的原则。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维修基金可以进行过户。如果在合同中有约定,应该根据约定进行。但是如果没有约定,则可以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