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水土保持资质办理程序如下: (一)信息报送。申请单位应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水平评价管理系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信息公开。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在审核申请材料时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上公开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技术人员、单位业绩、从业时间、信用度等相关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审。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咨询与评价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申报信息,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单位水平评价标准”进行评审。 (四)公示。评审结果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提出,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公告。经公示并复核后的评审结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向社会公告。 (六)证书颁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依据公告的评审结果,向申请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水平评价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包括1正本和3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