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所有权证换不动产证的流程如下: 1、由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 2、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4、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利可办理登记情形包括如下: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