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职工在鉴定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
释义 | 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一般不可解除劳动关系,除非职工有重大过错或双方协商一致。违法解约将承担法律后果。工伤认定时效包括工作时间内受伤、工作前后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行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因工受伤或失踪。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五条。 法律分析 一、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1、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除非职工具有重大的过错或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果没有上述情形,而单位解约的,属于违法解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关系,除非职工存在重大过错或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单位无上述情形而擅自解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外,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包括工作时间内受伤、工作前后从事相关工作受伤、履行工作职责受伤、患职业病等。请注意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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