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录音、录像或照片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证据形式之一,其技术要求直接影响着证据的有效性。但是,法律对于技术要求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律师可以在会见中进行录音、录像或拍照,但是不得泄露被告人的隐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有权查阅、复制、提取和使用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信息和证据。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对于律师会见中的录音、录像或照片,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程序要求。 总结:虽然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律师会见录音、录像或照片的技术要求,但律师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有权利使用这些证据形式。为了保证证据的有效性,应当按照技术标准和程序要求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