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四级军士长服役期为16年。根据2011年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号条例,在部队服役12年或以上的士官有资格安置。如果是直招士官,或者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套改的军官,大专毕业的,十三年,本科毕业的,十二年。对于管理型军官来说,难度特别大,因为在部队里面培养一个管理型的军官比较容易,义务兵转士官之后,就会成为连队重点培养的对象,能力强的会在下士第一年直接担任班长,能力一般的基本到第二年的时候也担任班长,管理岗在基层连队特别好培养,所以升职到上士的时候想要往四级军士长升职,难度非常大。 四级军士长是指一些国家士官或军士军衔中的最高等级称号,有的国家还将军士长区分为若干等级。 四级军士长属于中级士官,可享受下列待遇: 1、按照军衔级别享受军人职业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 2、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奖励工资、地区津贴、岗位津贴、保健津贴、技能等级津贴。 3、代理干部职务的士官,享受与其代理职务相应的岗位津贴。 4、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救济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保育教育补助和防暑降温费。 5、按照规定标准享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6、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免费医疗和伤亡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养老保险等保险待遇。 7、伙食费、医疗费等其他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8、退出现役,复员、转业的分别按照实际服现役年限计发复员费、转业费;退休的按照规定标准计发退休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六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